传设院关于做好2018学年院级捐赠奖学金(包含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员工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按照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老员工〔2017〕2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老生奖助金实施方案》等的有关要求,学院开展2018-2019学年度院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科生(18级新生除外)、硕博研究生(18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奖项
国强传媒学子奖学金、荔枝专业硕士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如下:
四、参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四)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七)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员工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八)同等条件下,具有较高科研成果及潜力者优先考虑;
(九)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
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以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各项奖学金兼得原则,如下
所示: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不同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含校级和院系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含校级及院系级捐赠奖学金)、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获得优秀员工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员工个人申报,导师(本科生除外)审核推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审定并予以公示。
12月3日17:00前完成传播与设计学院国强传媒学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组织员工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11月30日17:00前员工提交附件1《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传播与设计学院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司(系)在系统上完成各类奖学金审核
(3)公司(系)对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12月3日~6日,完成学院公示。
六、工作要求
1、院(系)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不出现政策走样变形的问题。
2、申请员工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员工处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员工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公司(系)在奖学金系统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员工资助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员工评奖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员工管理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
4、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315776439@qq.com邮件命名为“本科生/研究生+姓名+奖学金名称”;纸质版材料交至:传播与设计学院院楼203王老师。
附件1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传播与设计学院院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